一直在装

imzero 发表于 2008-07-05 14:00:41

每个晚上,我感到绝望,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痛恨夏天的一个原因。最悲哀的事情是发现自己不够真诚,一直在这儿装。心中没有爱,即便是对那些爱自己的人,还极尽挑剔之能事,心里有诸多攻击的欲念,害怕自己不能够伤害到他们。所以当我把目光停在自己的身上时,我恨透了我自己。我一直觉得他们是伤害我的罪魁祸首,我一直觉得是他们让我不快乐,是他们庸碌,世俗,功利,而我自己倍儿高雅,倍儿世外,倍儿丰盈,我整日整夜地迷失在他们之中,自哀自怜,犹如羊群骆驼,我时时提醒自己,你不能跟他们一样,一点共同的点也不能有,那可是污点儿啊。我相信他们活着或许没有害,但是也毫无益处。呵呵,你他妈吹什么牛逼,装什么鸡巴崇高。

其实,我跟他们是一路货色。从一个貌似坚定的理想主义者逐渐退化成一个彻底的虚无主义者,从一只华南虎变成一副贺岁年画,而且我比他们还要自私,心胸更加狭窄。别他妈以为我是在装蛋,最坦白地讲,在这里日以继夜地写blog,用一种假装的外强中干的“彪悍”态度,偶尔还写几行装逼的诗以显示心中也他妈有QQ糖,还会时不时地用一首暴躁的或者伤感的歌儿给你们来点儿气氛,如此处心积虑,我到底是想完成一种怎样的“自我救赎”呢?一种暴戾与温柔的完美结合?一种钢铁与柔情的甜美邂逅?一种勇气与坦诚的典型杂交?哈哈,你们都他们被骗了。

实际上,除了心中的那些暴力念头意外,这些扯淡根本没什么别的软东西,如果你觉得有的话,我可以告诉你它们都是假的,是水货,是赝品。若探本究源,请相信弗洛伊德的理论,这要么是出于性压抑,要么是出于性冲动,反正都他妈跟性有关。所以,同志们,请你们擦亮双眼,请你们坚信:写博客的混蛋到处都是,这他妈就是其中一个。

对混蛋最好的的处决便是:甭理会他,将之丢于一人之境,让丫感到孤独寂寞感伤性焦虑,让丫心如死灰,把丫想通过说谎扯淡换取自信的心思给彻底灭了,让丫继续暗无天日的自卑,让丫没完没了的自虐,让丫在夏天继续一个人陋室里玩枪儿直到走路都他妈打晃。到此为止。

呵呵,你们当然知道,有些人就喜欢将自我唾弃标榜为真诚坦率,并以此换取别人的好感。既然你们都信这个,那么这种贱人的蹩脚姿态,我今天就再做一遍:你们都他妈统统给我滚。让贱人之地,无人生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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芒果街上的小屋

imzero 发表于 2008-06-30 15:49:46

终于,在风雨声里读完了《芒果街上的小屋》这本小书。忧伤,缓慢,真诚,慈悲,所有这些关于回忆的美好元素。如果让我给她称呼的话,那么请让我叫她:小女子书。

小。不光是体积上的小,她是由44节短小的文字片段构成的,全书中文150页整,后面是130页的原版英文,再后来是名人读者的给我们的导读与评介,当然这些我们完全可以忽略不计。如果碰巧你的英文和我一样糟糕的话,那么给前面的150页2个小时的时间就够了。

女子。小书的作者是墨西哥裔的美国女诗人,她的名字动听,桑德拉•希斯内罗丝。在书里,她叫埃斯佩浪莎。然后就是书的装帧设计了,芒果色的封面与内页插画,上面也有一个有着波浪卷的长发且孤单落寞的小姑娘。所以看到这本书,你基本上不会想到跟雄性有关的任何意象。当然,书也是有性别的,这本是小女孩。

这是本关于记忆与成长的小书,“确切地说,这本小书所记录的,是从女孩脱变成女人的过程,是少女时代最后的一段光阴。”(张悦然语)。

芒果街,动听到有些梦幻的名字,实际上是一个在芝加哥的拉美移民聚集区,贫穷、邋遢、闭塞、保守。小小的埃斯佩浪莎跟随爸妈,离开玻琳娜,离开吉勒,离开鲁米斯三楼,也离开他们的租住生活,来到芒果街上,同样是三楼,他们自己的屋子,却不是大房子,小而破败,带给埃斯佩浪莎羞愧的同时,还带给她关于大房子的梦想。她有两个弟弟,一个妹妹,一家六口。

芒果街上还住着这些人。

因有着“法兰西皇后远远远房表亲”而有些虚荣与势力的“猫皇后”凯茜,劝说埃斯佩浪莎别跟“邋遢的像老鼠一样的”拉切尔与露西姐妹玩耍,可埃斯佩浪莎还是跟她们在一起,并且凑钱买了一辆自行车,在街区里“风驰电掣”,嘲笑那个嘲笑她们的胖女人,度过了一些看起来稀少的“好日子”;凯茜一家搬走后,住进来的么么还有他有两个名字的灰眼睛的狗;住在么么楼下地下室的波多黎各人路易一家;被丈夫遗弃的法加斯与她无力照料的一大帮小法加斯们;而上帝比可怜的老法加斯更忙,所以也没空照料这些孩子,以致发生了安琪•法加斯惨剧,“她像甜麦圈一样从天上掉下来,像一颗坠落的流星,砸在地上哦都哦出一声来。”

怕老鼠的,“整夜学习”的好姑娘艾丽希亚,最后她读了大学,并且变得“傲慢”;描着埃及眼圈,又经受父亲暴力的的漂亮女孩儿萨莉,早早地就结婚了,被暴躁的丈夫关在家里,看着他们所拥有的全部:毛巾、烤面包机、闹钟与窗帘;“街灯下独自起舞”的玛琳,等待戈多般等待她的波多黎各男友开着小汽车来改变她的生活;埃德娜家的鹭鸶儿,这个喜欢糖,歌喉如“皇帝的夜莺”一般的,“我认识的唯一喜欢玩儿的大人。”,被她的丈夫滞留在芒果街。被丈夫锁在楼上的美人儿拉菲娜,在每个周二央求我们帮她买她喜欢的木瓜汁与可可,并用晾衣绳与手提袋,弄到楼上去。

还有一肚子乡愁的胖女人玛玛西塔,经常跟大儿子吵架,不出阁楼,拒绝说英语,可她的小儿子说了第一句英语,会常的第一首歌也是百事可乐的广告歌;来自田纳西的自动唱机修理工艾尔,他神秘的女友,让大家无法在其“长相”上统一意见,“他们飞快地走进寓所,在身后锁上门,从来不久待。”;混混塞尔还有他“又美又娇小”的女友罗伊丝,却让埃斯佩浪莎生出对爱的向往;不幸生有绝症的卢佩婶婶,喜欢“我”读给她听的那些故事与自己的诗,并且有气无力地告诉“我”:“很好,非常好,埃斯佩浪莎,记住一定要写下去。那会让你自由。”

当然,我们不能忘记天空里变幻的云彩与门前的四颗细瘦的树。“你永远不能拥有太多的天空。”,于是“我们取我们所能取,好好地享用。因为“它们的力量是一个秘密。”“当我太悲伤太瘦弱无法坚持再坚持的时候,当我如此渺小却要对付这么多砖块的时候,我就会看着树。”树教会人们:“坚持,坚持,坚持。”

没有任何的评论,我只能回忆一下上面的那些人。我坚持你可以不必像哈大文艺批评家罗德•布鲁姆那样,言之凿凿地探求芒果街“背后”的故事,那牵涉到种族、性别、差异、歧视、贫富与文化等诸多宏大主旨。我固执地认为诗人大约只是为记忆而写作,为上面的那些人,那些事情,那些云彩与那四颗树,为自己为少女的那些日子,为别人的梦想,为自己那一直有变化的梦想。召唤来自“说吧,记忆”这种冲动,于是这部“半童”的书,诗化的小说,是希斯内罗丝的一路呢喃,每一个句子都仿佛被溪水涤荡,被阳光照耀过,所以闪着别样的光芒。所以你不必条分缕析,挖掘隐义,只需缓慢读来,最好出声将它们读出来,跟随埃斯佩浪莎的述说,“那将是一种美的体验——即使其中有时会包含痛楚和酸涩。”(黄梅语)

最后我附上几张书的照片。她的定价是24块5,卓越上有8折的优惠。娇小可爱,双语对照,老少咸宜,实在是居家旅行,馈赠亲友的良品。 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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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维拉不伟大

imzero 发表于 2008-06-25 20:03:44

旋律基本上达到了极致,马汀的假声依然动听无比,形如清唱的部分依然展现了一定程度的原始情绪,于是我们知道Coldplay依然真诚。我不专业,但是听起来,在配器上,跟以往的歌儿相比,复杂了很多。第一张《降落伞》时,这帮当时还是二十二三岁的家伙们,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简单的美好。

歌词的水准我觉得已经严重下降,这点上一如咱们国家的我爱的许巍与汪峰。现在他们在尝试“探讨生死”这等宏大主旨,《42》里,莫名让我想起臧克家那首很差劲的诗《有的人》,我不觉得这是什么“暗色调”,马汀的声音本来就富含忧伤成分嘛。是的,我也愿意“one day,the sun will come out”然后“and the shine will wears off”。我也愿意我像你说的那样乐观。

Viva La Vida》,是我不懂的西班牙语,翻译过来是《生命万岁》,蛮糟的名字,外强中干。汪峰不是出了盘《怒放的生命》么?我觉得汪峰这盘很糟糕。《Viva La Vida》,不讨厌,很好听,却没让我感动,上盘的《XY》至少有两首歌让我在2005年冬天掉了一滩鼻涕。所以,它经过我的耳朵,让我觉着,《Viva La Vida》,维维拉不伟大。 

要是你有点感兴趣的话,那么到这里去听他们好了:http://www.douban.com/subject/3040149/

题外话一句。亲爱的我知道,人群对我简直是他妈伤害。我怀疑他们,我承认,在寂寞里,我独个儿才有牛逼感。
关键词(Tag): coldplay vivalavid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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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猫阿狗

imzero 发表于 2008-06-24 01:34:14

一只流浪猫,六七个月大的样子,在雨天的乱草丛,毛色斑驳,彪悍的我从它身旁经过,冷酷嘴脸。

11岁的时候,深秋季,为木匠的爹爹靠手艺为我们换来一只豆青色的小狼狗,尚未满月,尚未睁开双眼,狗妈妈死于疾病,靠着家里的羊奶,他健康成长,日臻茁壮,东奔西顾,四下寻欢,凭着聪慧与善于奔跑,他出尽了风头,深蒙他的威风,我和弟弟也仿佛成为孩子中的王。冬日,每个夜晚临近,娘唤我们回去加衣裳,豆青色狗儿在前,后面跟着疯跑的少年——我和弟弟,村子东边,槐树枝梢,夜月初生,薄而大。

年后的二月二那天,是家乡的节日,我从镇子上的学校回家,一路想着娘做的年糕。推开木栅栏,看见爷爷,还有他手里一只被剥光的狗,狗狗死于别人的毒药。我跑出栅栏,在家门口的大坑边,闷着头,一块一块地朝远处水面扔石子,打水漂。迫不及待地等从邻村放学的弟弟,除了他,谁还可与我分担。他还在远处,我便哭着喊道:狗狗死了,狗狗死了。

和弟弟寻了块爹爹余下的木板,沾着墨水写下:小狼狗之墓。从学校门口的小店铺,买了20几张的狗狗的贴画,各式各样的狗狗,一一贴与“墓碑”上,“墓”里,至多是一张狗狗的皮吧,坐落在院子的东南角。风雨许多年。

初中的时候,一个雨天,物理考试50分,大悲,逃课回家。在途中的村庄被一跳凶猛的大狼狗袭击,踢飞了一双水靴,吓到鬼哭狼嚎。接下来是数年对狗的惧怕。

读高中的时候,一个冬天,娘收留了一直流浪的小猫,正逢我周末回家,在东屋里睡下,听见小猫一声声的尖叫。后来这只小猫,大约又自己走失。曾经有不少的夜里,我想起过他,想起他用尖叫抵御那一个个忧惧而陌生的黑夜,何等壮举。

也想起罗曼罗兰的话:“见过的人越多,我越喜欢狗。”而阿猫阿狗的世界里:会不会也有狗罗兰或者猫罗兰说:见过的狗越多,我越喜欢人。

几乎很少俯下身来逗一只猫,偶尔看到个别的姑娘,蹲下来逗弄爱抚它,感动异常。

生命是否要排序?人类的命与阿猫阿狗的命,到底谁前谁后?呵呵,多思虑并无益,从爱一只流浪猫做起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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嘈嘈切切

imzero 发表于 2008-06-23 00:41:31

替人做事,白天在图书馆改了几乎一天的小学校长及教师的论文,老师般的优越感油然而生,那可是高屋建瓴之势呢,尽管可能是糟改。

24号前,赶5000字的课题稿儿,25号去趟南汇,然后应该真的可以消停下来,开始暑假。27号,表弟过来。

从热乎乎的空调排气扇前经过时,会怀疑人生,丫们为了自己的冷,从不顾外面世界的暖,夏天就是这样慢慢变得令人发指的,世界就是这样慢慢变得令人发中指的。

唔,得到高中暗恋的姑娘的照片,依然好看得不像话,永远停在18岁的样子。这边的我,“长开了”,“成熟了”,“深刻”了,且故作彪悍。只有远去的姑娘,令我惭愧,且衷心伤悲。

陟彼高冈,我马玄黄。我姑酌彼兕觥(si gong),维以不永伤。

一味地做出拒绝别人的夸奖的姿态,在多大程度上是出于自己的矫情呢?那么,请无情地赞美我,赞美我个生活不能自理。

战胜每一个雨天,战胜每一个夏天,战胜一切偶然与紊乱,风格坚定清晰,犹如一本好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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